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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疫情下的货代物流业新模式,你还不知道吗?
作者:中国航务周刊    发布于:2022-05-04 15:03:59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摘要:对于中小贸易企业来说,与其在混乱的国际物流市场摸爬滚打,不如将业务进行托管,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。
首先来看大企业是如何解决自身的国际物流问题的。

一般而言,大型制造业或贸易企业会从自身的商业需求出发,上升到供应链的高度,用战略的眼光看待物流缓解。因此,配置了专属人员或团队进行供应链管理,也愿意为了供应链稳定而支付高昂的价格。

而且大型企业由于货量庞大,在与国际物流企业的谈判中,处于优势地位,甚至要求物流企业配备专属人员或团队为自己服务,达到合同物流的高度,并形成规模优势。

专属团队和系统的成本虽然高,但分摊到每票货物上的成本却很低,物流企业也有足够的收入和利润。对物流企业来说,也愿意投入最强的人力、物力去保证服务质量,从而实现双赢。


但是大企业所拥有的条件,是中小企业所不具备的。

对于中小企业而言,其特点是货量小,物流要求相对简单,核心关注的是用最低的成本满足自身相对简单的物流需求。因此,很多小企业为了节约成本,连专属的物流人员都没有,往往是跟单、单证、销售、采购,甚至财务或企业负责人代管。

负责物流的人员不专业,就导致企业没有完整的物流规划,从而产生重复劳动,不了解市场状况,无法分辨出哪些是适合自己的物流企业。

日常操作中给出的指令和解决方案,往往脱离实际,甚至出现各类违规行为,使得合作困难。但是如果单独招聘资深的物流管理人员,就会增加额外的人力成本。

同时,中小企业的供应商状况也不容乐观。

正规有实力的物流企业,会因为单量少、操作复杂、利润低、事故多、合作困难而不愿意接单,或者收取较高的费用。即便能找到正规的物流公司接单,也可能是对方并不擅长的业务。

而不正规的物流企业,则信口开河,胡乱操作,利用事故巧立名目,骗取中小企业的费用。出了事故又仗着熟悉规则,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。导致中小企业面对纷繁复杂的物流市场,无所是从,处于弱势地位。
有些中小企业片面追求节约成本,在认知范围内让几个供应商互相杀价,之后将业务交给出价最低的供应商。这样就逼迫供应商在服务上偷工减料,出现事故后,也不肯投入成本去解决问题,最终造成的损失,只能是中小企业自己承担,很容易出现双输的局面。

这最终导致有些中小企业经历过事故后,视国际物流管理为畏途,甚至在国际贸易谈判中,主动选择国外付款的运输条款,将物流控制权拱手让给国外。

不仅让自身在国际贸易中处于被动,还要被迫支付指定货代的高昂本地费用。对于国内物流行业来说,也损失了业务机会,收入、利润和就业最终转移到国外。

首先,物流代管人员按照中小企业的业务运行逻辑和物流需求,设计方案和流程,根据需要,使用不同的物流产品,从流程和制度上,确保物流运转的专业性和合理性。

之后,代管人员根据市场状况,选择合适的物流企业。作为此前的国际物流行业的从业人员,常年跟国际货代、报关行、车队、海关、跨境仓库、保险公司等业内各相关环节打交道,熟悉这些公司和机构的运转逻辑和相互关系,甚至明白每个公司擅长的事务,这样就可以利用自己对行业的了解,对供应商进行背调。

上述两步是核心步骤,之后只需要注意向各个相关方给出清晰完整的回答,合规可执行的指令,就能让各方合作顺利,从而避免出现因沟通障碍导致的事故,或出现问题无法及时解决。

这样做的好处在于,对于中小企业来说,不用占用其他部门人力来负责不熟悉的物流事务,也不用专门建设物流团队。既节约人力成本,又能有资深的物流人员可以使用。

从目前笔者经手的案例来看,这种模式是可行的。

笔者经手的一家客户,是从国外进口卫浴产品在国内网上销售的电商企业。该企业从创始人到普通员工,均没有任何外贸经验,对国际物流业缺乏相应的认知。


该企业对国际物流基本需求是,从国外制造商工厂门点提货,通过海运、空运或铁路运输到国内仓库。运输条款为EXW,提货地址分别在亚洲、北美和欧洲。货量大约为50TEU/年,约30多票。

其产品有十多个品名,近百个型号,进口申报货值千万元以上,最开始采用的是税费较低的进口跨境保税电商模式(监管代码1210),后全部转为一般贸易。

根据客户的业务运行状况和物流需求,首先在货物启运前,就从供应商处拿到所有采购的产品清单,提前对产品进行税号归类,查询监管条件,看是否有法检产品,需要哪些清关文件,防止到港后文件不全,而陷入无法清关的风险。

之后,确定需要的供应商,根据物流链路长的情况,确定需要国际货代、本地报关行及其合作车队和跨境仓库三类供应商完成整个物流工作。由于涉及国外提货,所以国际货代需要选择在提货地有直属公司的,而非通过代理合作协议,以约束合作公司。

针对货量不多的情况,最终选择了规模不是很大,国际排名在10到20名之间的国际货代。这样既保证了操作能力和质量,同时这种规模的货代也能提供空运、铁路、仓储多种物流产品,一旦客户有相关需求,不必另外寻找新的供应商,还能根据优先级,有效调动货代公司的内部资源,获得优质服务。

同时,作为此前的国际供应链从业人员,笔者对于与物流各环节交流时的证据留存、责任认定、风险规避、费用核算等,均有丰富的经验,在业务过程中,也能最大程度地避免相关风险。

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造成船期混乱、运价高涨期间,笔者及时指导客户将海运改为之前从未使用过的中欧班列铁路,不仅节省了运费,还加快了货物运输时间。

同时,这种模式不受地域限制。笔者和客户不在一个城市,自从疫情发生以来就没见过面,但工作不受影响,在家隔离期间,也能照常履行代管责任。

当然,这种模式也有相应的局限性,不过这不影响其发展前景。

首先,其局限性在于中小企业对物流代管的信任度难以建立。因为业界当前并没有提供这种类型服务的公司,也没有一个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。中小企业可能是跟物流代管个人交易,属于个人劳务行为,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。

其实,一些排名靠前的国际货运物流公司,会向海外货主客户提供在国内的仓储中心服务,模式类似于物流业务代管。

国外货主客户不需要在国内派驻员工,物流公司会在国内租赁仓库并配备专门负责对接人员,国外货主客户一方面可通知国内供货商,将采购的货物送进仓库存储,另一方面,指令仓库根据自身订单,从存储的货物中拣货,向自己在全球各地的客户发货。

比如,供应商甲送进仓库的500货物,可能有100件发往A国,50件发往B国,350件发往C国。国外货主客户只要将指令通过邮件,发给负责对接的国际货运物流公司人员,即可实现远程控制。

也就是说,国际物流公司提供给国外客户的服务模式,同样可以应用于国内中小企业。

所以,笔者认为,可以由部分大型国际物流公司或者行业协会,牵头推出这类业务模式,这样就会有足够多的业务机会,同时可以给从业人员提供托底收入保障,如果客户数量不足,可以安排代管人员同时进行其他工作,以免除其法律风险。

对于国际物流货运公司来说,该模式可以拓展自己的业务范围,从更高的维度上掌控货源。

对行业协会来说,这种模式可以极大地提高中小企业的国际物流管理水平,减少事故和违规行为,减轻监管机构的负担。同时,可以让中小企业夺回国际物流控制权,增加国内本行业的总体收入,推动产业发展。

也可以由跨境电商平台类企业,将这种模式作为增值服务项目,推荐给平台上的卖家,以解决卖家在供应链上的后顾之忧,集中精力推进在平台上的销售。同时,也可以丰富自己的业态,将卖家尽量留在自己的生态圈里。

目前,随着中国企业全球范围内的扩张,自身的供应链物流配套,必须要跟上业务拓展的脚步。整个国际物流行业,包括监管机构也在不断进行创新,对出口跨境电商领域,近年推出了符合市场需要的9710、9810等监管方式和铁路等新产品。

由于不熟悉物流行业,中小企业往往很难理解并应用这些新型监管方式,错失政策红利。如果使用物流代管,理解和应用就会变得很容易。

因此,这种类似于第四方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混合简化版本的模式,值得推广,让高大上的学术概念能够落地,为有需要的企业带来服务价值。


 
脚注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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